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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:Enter Post= 金範泰

 

JYJ ,重新拉的序幕(22) 艾迴踉踉蹌蹌的行為,其內心想法是?-

 

◆ 艾迴宣布:'中止東方神起仨人的日本活動'

 

2010 16 ,艾迴通過官網發布“暫時中止專屬藝人之細亞俊秀、英雄在中、秘奇有天等的日本當地活動”後,韓日兩國掀起了大波瀾。

 

艾迴對於這般決定的背景,表示:“我司對於'執行他們仨經紀業務的韓國法人C-JeS 經紀公司之代表(白代表),他藉以曾在暴力團伙擔任幹部的父親之威力下負責藝人的經紀,而且由此被判決為恐嚇、強迫罪而服過刑'的報導,需調查事實關係”。

 

艾迴接著表示:“經我方調查結果,雖然他(白代表)與暴力團伙的關係不太確定,但是對於其他內容的相關報導,皆為屬實。”

 

又說:“由於仨人在韓國正與SM 進行專屬合約確認訴訟,所以他們仨將與我司的專屬合約視作'無效'的可能性很高”,“通過遵守企業倫理的經營方針也無法解決這些問題時,我方不能管理他們的演藝活動”。

 

這個消息是從仨人與艾迴簽定專屬合約,另組小分隊後,時隔個月發布的消息。而且這還是他們仨發行首張專輯' The …'之後,第一周銷量達到14 萬張,在公信專輯榜登上頂峰等,展現最高人氣之時公佈的消息,所以打擊更大。

 

◆ 仨成員立即反駁:“艾迴把我們仨當作'公司利益道具'來利用”

 

第二天,仨成員發布有關此問題的正式立場。他們仨曝露:“艾迴對我們仨提出不同於既往的單方又不合理的合約條件,所以我們拒絕了。然後,艾迴馬上以C-JeS 代表是暴力團伙為由,宣布解除合約的立場,最後才向我們通知中止活動的消息”。

 

仨成員通過報導資料,反駁艾迴每一條主張。首先,有關C-JeS 代表是暴力團伙之說,表示:“過往的前科雖為事實,但艾迴不該以暴力團伙為由,對我方作出單方的決定”,“與東方神起仨人簽訂合約前,艾迴早就知道這個事實,而且,這個內容又不屬於不履行專屬合約的條項,所以不能視作解約的理由。”

 

尤其抗辯:“數個月前開始,艾迴以' C-JeS 代表的過去經歷'為藉口,向東方神起仨人提出不同於既往的不利條件,我們仨拒絕後,艾迴馬上論及解約,而且為了拖住仨人的後腿,單方發出中止活動的通知”,“東方神起仨人是受害者”。

 

而且還指責說:“艾迴雖然發布了'休止秘奇有天、細亞俊秀、英雄在中等仨人的合約'的報導文,但是對於歸屬SM 的東方神起五人,卻明確指出合約為'有效',固守著違背倫理的立場”。

 

他們仨道出心境:“以這件事為契機,與其說艾迴待我們仨為Artist ,不如說艾迴把我們仨當作'公司利益道具'來利用”,“因此,沒法與日本粉絲們約定下次見面時間的我們,心裡很是煩悶”。

 

◆ 林尚赫律師:“是艾迴方單方要求的

 

此日下午,我致電給林尚赫律師。我覺得無論如何也該具體聽聽仨人方的立場。我有預感,一定會有什麼沒能寫入報導資料的東西。還好,他接了電話。整個通話過程,他以沉穩又堅決的語氣回答我的問題。

 

林尚赫律師表示:“包括收入分配在內,艾迴方數次向仨成員要求更改令人難以接納的合約內容”,“尤其包括著仨成員的所有活動事項,雖然說好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後再進行,可是艾迴卻要求更改為'由單方(艾迴方)敲定行程'等超乎常理的內容”。

 

林律師對於艾迴藉以' C-JeS 代表的過去暴力團伙之說'為由來中止仨成員活動,解釋說:“甚至連當事者白代表也表示過:'如果艾迴認為這會成為問題,我本人會退出此合約關係'”,“所以我判斷,合約關係會難以正常進行下去”。

 

林律師又說:“細看這一連串的過程,只能認為艾迴方太過於牽強而讓人無法接受”,“如果對方對此反駁的話,我方會追加公開另個內容”

 

接著說:“這次爭議的本質是不同於既往的合約內容,所屬公司對所屬藝人提出單方又不利的條件,無關乎成員之意而單方中止了活動”,“與暴力團伙沒有關聯的C- JeS 代表因此成了輿論的關注,模糊了社會對此問題的焦點,我感到很遺憾”。

 

林律師在結束通話之時,有些話想對我說。

 

“不能為了囤滿自己的野心而強制困住東方神起的雙腳,這是不道德的處事方式。這個問題我一定會解決,並且定會讓東方神起仨人在日本順利的展開活動。請繼續關注此事”。

 

◆ 艾迴為何中止仨成員的演藝管理?

 

艾迴中止仨成員的日本活動管理的消息傳開後,韓國歌謠界對於'艾迴為何突然作出這個決定呢?'問題,疑問暴增。

 

這時,最具說服力的分析是:“與東方神起仨人攜手而疏遠SM 的艾迴,受到了'通過環球公司成功進軍日本的少女時代'的刺激,所以才會重新改向SM 伸手”。而這個視角,正中了靶心。

 

從那之後,經過個多月的11 25 日,艾迴通過官網發布:“由瑜鹵允浩和最強昌珉組成的二人組東方神起會重新展開活動”,“在SM JAPAN 的管理之下,會積極支援他們倆的日本活動”,再一次的讓粉絲們感到驚訝。

 

此公告中,特別包括了'與SJ f(x) 也簽訂了合約。'的內容。

 

並且附加說明:SM JAPAN 會以經紀公司,艾迴會以唱片商標(品牌),又以代理經紀公司的形式全面支援藝人活動。

 

這些與眾人預測的'艾迴看著少女時代取得期待以上的成果而感到狂躁,所以改向SM 伸手'非常吻合。也就是說,與SM 反目的艾迴,卻沒料到少女時代取得如此活躍成果,同時艾迴也擔心SM 所屬的其他歌手會被競爭公司搶走而倍受驚慌和焦躁,所以才中止了東方神起仨成員的活動。結果艾迴還與SJ f(x) 簽訂了合約,這表示這個推測即為現實(屬實)。

 

況且,艾迴的此般決定,是在沒有完全與英雄在中、秘奇有天、細亞俊秀等東方神起仨成員解除合約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,因此出現了'雙重約束'的爭議。

 

當時,國內歌謠界指責說:“艾迴綁定東方神起仨人,不讓他們與其他公司簽訂合約,還單方中止了仨人活動的支援,艾迴的這般態度可解析為'其企圖是對藝人僅貪圖商業目的而已”,“而這個枷鎖,極有可能會導致東方神起仨人雙重約束。”

 

單方中止仨成員合約的情況中,卻跟這段時間保持距離的SM 和好的艾迴表示:“我們兩公司會更緊密的協力建立合作關係”,艾迴突變之舉,讓粉絲們失望無比。

 

聽到此消息的粉絲們指責說:“之前,支援仨成員小分隊活動時,對瑜鹵允浩和最強昌珉不理不睬,可現在卻要阻止仨成員的日本活動,從東方神起獲取收入和利益,這可以說是他們在顯露出不純潔的內在。”

 

實際上,艾迴發布中止仨成員的活動後,在那年10 月,舉辦了介紹東方神起在日本活動的這年間未公開的照片和視頻之'東方神起Expo2010 '活動,得到'過於商術'之惡評,而且在與之之前還發行了包括仨成員的東方神起月曆等,粉絲們對此皺起眉頭表示:“只顧著自己利益的雙重態度”。

 

從艾迴宣布中止仨成員經紀管理合約至今,將近過了一年的時間。其間,在中、有天、俊秀於(2011年)月份在日本東京yoyoki 國立賽場中成功舉辦'慈善演唱會',幫助日本大地震的受害者,饋予當地粉絲們無限感動。

 

當然,對於慈善演唱會,艾迴寄予公演場方'不要給仨人租賃場地'的公文。雖然仨人遭受艱難,但是由於萬多名粉絲的歡呼,才能成功的舉辦了起來。此公演是艾迴單方發表'中止活動'後,首次登上的日本舞台,所以更加意味深長。

 

還有,他們仨於今年(2011 10 15 日和16 日再次在日本舉辦演唱會。這是仨人為了證明'即使沒有艾迴的支援,也能成功的展開活動'之意。他們仨人依舊存在,不,在此期間變得更強,更堅固。(繼續)

 

原文:http://www.enterpost.net/1168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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